「我昨天晚上做了一個惡夢,太可怕了!」

「我每天晚上都會做好多夢,起床後覺得好累。」

「我幾乎都沒有做夢,這樣是不是有問題?」

睡眠與夢:快速動眼期

1953年美國芝加哥大學的阿瑟林斯基(Aserinsky)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觀察到他的小孩在睡覺時眼睛雖然閉著,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快速轉動,他仔細觀察後發現:整個晚上睡覺時,眼球轉動的現象大約會週而復始地出現四到五次。阿瑟林斯基和他的老師克萊特曼(Nathaniel Kleitman)持續的觀察其他人,發現他們在睡覺時都會有這個現象,因此就把這個雖然在睡覺,但眼球會快速轉動的時期稱為「快速動眼睡眠」(Rapid Eye Movement Sleep,簡稱REM睡眠)。

這個發現全盤推翻了當時對睡眠的一般看法:「睡眠是腦部多數活動的停頓。」他們發現, REM睡眠的存在,暗示著有某種東西會在睡覺時活躍起來。所有被研究過的陸生哺乳動物,睡覺時都會表現出REM睡眠,而其他睡覺時眼球不會快速轉動的時期,就叫做 「非快速動眼睡眠」,REM睡眠與非REM睡眠有著規律的交替週期。

「快速動眼睡眠」是動物睡眠的一個階段,在此階段時除了眼球會快速移動,同時身體肌肉放鬆。快速眼動睡眠也被稱作異相睡眠 (Paradoxical Sleep, PS)或者去同步睡眠(Desynchronized Sleep),因為在這個階段,大腦的神經元活動與清醒的時候相同,呈現快速、低電壓去同步化的腦電波。

臨床研究顯示:控制REM睡眠的電化學活動似乎是源於腦幹,其特徵為大量的神經傳遞物質乙烯膽鹼,同時伴隨單胺類神經傳導物質, 包括組胺、血清素和去甲腎上腺素幾乎完全消失。許多研究者都發現如果在「快速動眼睡眠」時把人叫醒,大部分的人會說自己正在做夢,所以夢的發生與快速動眼期的睡眠階段有很大的關聯性。

人在一晚的睡眠中,通常由清醒至入睡,再由入睡後的淺度睡眠期進入到深度睡眠期,再由深度睡眠期進入快速動眼期。如此為一個週期,約耗時90到120分鐘,一晚的睡眠約需四至五個週期。過去人們一直誤以為只有快速動眼期才會作夢,然而由於科技及研究方法的精進,發現除了快速動眼期外,其他睡眠期也會作夢。

當人從清醒入睡時作夢的機率是30%至40%,淺度睡眠期作夢的機率是70%至75%,深度睡眠期有50%,而快速動眼期則有85%至90% 的時間在作夢。以一個正常的年輕人來說,淺度睡眠期在一晚的睡眠中約佔50%至55%,深度睡眠期約佔20%至25%,快速動眼期約 佔20%至25%。

每晚都會做夢

人們整晚睡眠當中,是呈現速眼動與非速眼動睡眠交替循環出現的,每次循環約為90~120分鐘,每晚大約有4~5次的循環,亦就是會有4~5次的速眼動睡眠階段。

研究發現,若把人從速眼動睡眠中喚醒,有80~90%的機率會表示有做夢,由此可知速眼動睡眠與夢的發生有極大關聯。不過研究也發現,把人從非速眼動睡眠喚醒時,也有可能表示正在做夢,比例為0~75%。為什麼不同研究所得到的比例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呢?這是因為在研究方法上的細節差異而導致結果有所不同。

至於有人說:「我整晚都在作夢,越睡越累」,從睡眠的週期來看,要記得多個夢境,就必須在睡眠中多次醒來,並且醒來的時機是在作夢中或是作夢剛結束,這樣才有可能記得多個夢境。換句話說,是因為睡眠中一直醒來才會記得多個夢,而睡眠中不斷的醒來當然就會覺得越睡越累了。所以實際情況是,因為睡不好而導致做很多夢,而不是做很多夢導致睡不好

夢的研究

一般人認為有沒有做夢是很清楚明白的事,但實際上並沒有這麼簡單,一般認為有沒有做夢,主要是取決於記不記得,而不是有沒有做夢 ,因為有可能有做夢卻忘了,清醒後不記得有做過夢。每個晚上睡覺約有4~5次得快速動眼睡眠、每次快速動眼睡眠會有80%機率做夢, 那麼理論上每晚至少應該會有3~4次的夢才對,這還不包括非快速動眼睡眠期間做的夢,但大部分的人都只會記得一個甚至沒有,大部分的夢境都忘了,可見記憶對夢研究的影響很大。

那麼要在什麼情況下才容易記得做的夢呢?一般來說,在做夢的當下被喚醒,或是剛夢剛結束時醒來,是最容易記得夢境內容。因此我們早上醒來如果有做夢的記憶,大多是在醒來前一刻做的夢,也就是整個睡眠期間所做的最後一個夢。

精神分析學的創始人佛洛依德認為,夢可以顯示人心中隱藏而不能在意識狀態下說出來的一些意念,佛洛依德一直相信夢的詮釋是了解人類心智活動的仲要指引,夢的解析也就成了他精神分析理論的重要根基。

佛洛依德的夢理論和一般傳統的解夢術有什麼不同呢?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關於夢的本質。(第二)關於夢的形成。 從夢的本質上來說,佛洛依德一向堅持,所有的夢都是願望的滿足,但是是潛抑了的願望以偽裝的形式獲得滿足。

一般傳統的解夢術認為夢是內心願望在夢中實現,例如夢見喝水是因為口渴,夢到找尋廁所是因為想上廁所;但是佛洛依德不認為夢代表願望,而是願望的滿足。人之所以做那個夢就是在夢中滿足想喝水的願望,以免被口渴的慾望叫醒,所以他把夢稱為「睡眠的守護者」(Guardian Of Sleep)。


佛洛依德認為「夢是神經元基本功能(能量釋放)的一種形式」 ,因為做夢時生物體可以不必顧慮現實狀況,只要一味尋求能量的釋放,滿足自身的快感即可。

但是既然夢是願望的滿足,那麼照理說所有的夢應該都能帶來快感,可是就實際而言,有不少夢不但不會帶來快感,反而製造了焦慮和恐懼。這不是違背了佛洛依德的解釋嗎?

佛洛依德對這種狀況的解釋是:人們可能有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一些念頭和願望存在,這些願望在無意識的層面中,迫切的尋求滿足, 但是這些被壓抑了的願望可能和一些意識層面的願望相衝突,或者和個體的自我,或是社會價值不相容,而這些被壓抑的願望在無意識 的夢境中會被滿足,但是這個做夢的人在夢境之外的有意識生活中卻可能沒有任何快感,所以反而造成做夢之後感到焦慮。

再從夢的形成來看,傳統解夢術把夢的內容與現實之間的關係用簡單的關聯性說明,因此有人相信「夢總是與事實相反的」、「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或者「夢死則得生」。

佛洛依德認為這些解夢法都太小看了人的心理活動,他認為任何對夢的研究都必須考慮夢的顯意(Dream Content)與夢的隱意 (Dream Thought)之間的距離,而且必須分析夢的隱意是如何經過一系列複雜但有原則可循的步驟,轉化成夢的顯意,來讓作夢者經歷。換言之,夢與其意義之間的關係並不能單純地用一種關聯性連結,而是一連串偽裝及扭曲的改造過程之結果。

佛洛依德發現他的患者會毫無理由地對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作出強烈反應。例如他有一個女病人,極端恐懼獨自一人在商店購物,據她說是因為年幼時在店中遭男女店員嘲笑其服飾不合宜而引起的;但是經過分析後,佛洛依德發現她之所以恐懼去商店,乃是因為當年目睹男女店員調情,心中升起慾念,後來因為羞恥而壓抑此一感受。於是在意識層面剩下的,就只有「懼怕去商店」的這個病癥;真正的病源──性意識的覺醒──卻被「忘記」了。

經過觀察了一系列這類病例後,佛洛依德得到一個結論:不能把人自己在意識狀態中的敘述視為可靠,而必須透過病人之自由聯想, 再加以深入分析之後,方可能找到這些敘述的真義。

佛洛依德歸納夢的運作(改裝過程)為六種:

夢境可以控制嗎?

夢的結果的確是可以用意識來改變,這就是所謂的清明夢(Lucid Dream)。清明夢一詞首先由荷蘭醫生Frederick Van Eeden在1913年提出。在清明夢的狀態下,做夢者可以在夢中擁有清醒時候的思考和記憶能力,部份的人甚至可以使自己的夢境中的感覺真實得跟現實世界並無二樣,但卻知道自己身處夢中,清醒夢者亦能記憶大部分各個不同清醒夢之世界與情境。清醒夢和白日夢不一樣,清明夢的作夢者意識相當清楚,知道自己是在作夢,也能進行計畫與推理,隨心所欲地改變夢的情節,使夢朝著自己想要的方向發展;白日夢 則是做夢者於清醒狀態中進行冥想或幻想,而沒有進入睡眠狀態中。藉助儀器的檢查,發現清明夢確實是夢,而不是像有所懷疑的 那樣是醒時的夢樣意象。不過清明夢必 、有後天的訓練才能做到。

本文參考葉世彬醫師「睡眠問題一百問-做夢篇」,何春蕤教授部落格「議題論述-夢的解析」